龙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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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龙里县高新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3最高投标限价”信息更正。
原文件信息: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下浮 40 %。(投标人的下浮值须≥40)
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 0 %(投标人的下浮值须≥0)
更正后信息: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下浮 40 %。(投标人的下浮值须≥40)
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下浮 7 %(投标人的下浮值须≥7)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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