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补短板项目(隘子镇标段)勘察、设计 | ||
**县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补短板项目(隘子镇标段)勘察、设计 |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略)-04-(略)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补短板项目(隘子镇标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补短板项目(隘子镇标段)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县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补短板项目(隘子镇标段)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县隘子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勘察部分:(略)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
||||
招标内容 |
完成隘子镇5个行政村15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6个行政村8个自然村的老旧设施及其配套管网的提升改造。 |
||||
工期(交货期) |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工期:(略) |
||||
招标控制价 |
¥(略).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略)(含乙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如中标单位不具备完成除设计外的其他服务(勘察、施工图审查)的能力,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略)。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略)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略)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略)(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略)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2.**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6 月 20 日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7 月 12 日 10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略) |
2024年 7 月 12 日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略))办理网上投(略),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7 月 12 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略) 办公地址:**县**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县公共服务中心内) |
||
发布公告媒介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略)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 |
||||
招标人 |
(略) |
联系地址 |
(略) |
||
招标人联系人 |
饶工 |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联系地址 |
**市**县太平镇红旗西前街7栋A1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监督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略) |
||
其他依法应当载(略) |
无 |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