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二次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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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二次考察公告
我院拟对(略)进行二次考察。按照《(略)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凡经考察磋商后确定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程序实施;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场评审。
一、项目内容:(略)
二、考察方式:(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略)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五、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略),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公司所取得的其它能够体现公司实力的资质证明。
2、企业(略)(制作在一章A4纸上)。
3、被授权产品的相关全套资质。
4、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报名方式:(略)
参与报名公司截止报名日请递交以上相关资质(自带档案袋不密封),未按时提交,报名无效。
六、联系单位:(略)
地址:(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