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0:00,更正为:(略)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24 10:00:00,更正为:2024-07-01 10:00:00。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采购内容--报价要求--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30,000.00 ”更正为300,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略)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略)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2666926,联系地址:**市**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市中心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省**市****市**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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