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翻建工程 |
招标采购编号: | WKZB2411LNP971114 |
标段(包)编号、名称: | 001-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翻建工程 |
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翻建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翻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7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翻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1
最高限价:****.01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辽宁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操场进行翻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翻建塑胶场地2565.11平方米、硅PU场地(篮球场)857.58平方米、人造草坪场地(足球场)894.82平方米、透水砖928.00平方米、排水沟181.95米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6月26日至2024 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元/本(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7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
六、开启
时间:2024 年7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电子化质疑投诉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注: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北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 2105 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项 目 |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北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采购公告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R是 £否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 R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01 最高限价:****.01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
6.1 |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 R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
13.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文档U盘1份,U盘内的响应文件为本次招标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须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若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备份文件单独密封,于开标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2.本次招标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中标结果发出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1副。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在辽宁省政府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投标文件外,还需递交备份文件。 |
20.1 | 磋商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 2 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3人组成。 |
24.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 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
33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R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7.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
3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74%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支付形式: 现金或汇款。 支付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41.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或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质疑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注 |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上传电子文件为评审依据,并按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形式(具体认定情况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法律法规)。 2.报价解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招标代理公司不提供电脑设备。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熟悉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未熟悉新版系统操作流程等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