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配送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必须保证能提供“两票制”配送服务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四)PPP项目:否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地点为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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