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灵璧县****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2-1)-13条工程款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金:“付款条件:依据承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总工程形象进度达到 80% (主路面标识标线完工),经发包人、 监理人员审核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合格后的工程进度款的 80% 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后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0%;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100%,同时中标人按审计价的 3%(取整数按仟计)缴纳工程质量保 证金到县****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12条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2预付款”中: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现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分一次扣回,进度款付至80%时扣回预付款的100%。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拨付预付款的同时,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9时00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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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灵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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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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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
联系人:戚 贵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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