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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田乡田坪村农特产品展销综合体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 全部类型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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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里田乡田坪村农特产品展销综合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里田乡田坪村农特产品展销综合体(项目名称)已由清财(农)指〔2023〕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预算审后造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里田乡田坪村农特产品展销综合体,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暂列金100000元,下浮K值8%),即发包价为****元;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关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 日17时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清流县****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7月2 日09时30分在清流县****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至****17时00 分);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6.2履约担保金额 :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文《三明市****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清流县****

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清流县****

电话:****

联系人:曾女士

监督单位:清流县****

开标地址: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024 年6月28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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