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略)
我公司受(略)委托代理采购的(略)精品课程建设,因我公司收款基本账户名称临时变更,导致(略)无法正常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保证采购人正常教学,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澄清:
1、原采购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为“5000元”,现澄清为不要求。
2、原采购文件中支付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为“账户名称:(略);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海花园支行;银行账号:51750188000053156”,现澄清为“账户名称:**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海花园支行;银行账号:51750188000053156”。
3、其余内容不变。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