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氢氟酸处置---竞价公告
一、项目介绍
(略)(以下简称“中核北方”)在生产过程中,长期稳定产生一定数量的氢氟酸,现以竞价方式公开征集处置商,欢迎对此项目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商报名参与竞价。
二、处置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2.2 标的物名称:(略)
2.3主要技术指标:浓度>20%,氢氟酸中铀含量<0.2mg/L,达到解控要求。
2.4 标的物数量:处置数量约1000吨,每年度处置数量约500吨。
2.5 处置期限:2024年7月至2026年6月期间中核北方产生的(略)
2.6 交货地点:****市**乌素图(略)厂区
2.7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含氢氟酸场地清理、包装、装卸车、运输(含转移手续办理)、安全及环保风险控制、处置的全过程服务,以及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其他相关的含税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2.8 支付方式:竞价成功后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成交方每次回收自装车拖离甲方厂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通过银行(略),账户信息见后,中核北方收到货款后30天内给中标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处置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略),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处置商应提供营业执照,适合于氢氟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转运车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随车人员应具备危险化学品操作资质。如处置商(略),可委托有(略),需提供委托协议、承运方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3.3 处置商企业经营(略),企业类型必(略):
⑴ 必须是氢氟酸生产、制造加工类企业;
⑵ 如果是销售公司,其下游必须是氢(略),并提供近2(略),销售合同内容覆盖中核北方所有拟处置的浓度范围(浓度>20%),且销售合同有效期覆盖本次处置时间。
★3.4 处置商应保证从我公司收购的氢氟酸及其为原料生产的产品禁止用于饮食和医疗行业,只限用于生产氟(略),且最终产品不用于饮食和医疗行业,氢氟酸的(略),中核北方有权不定期到处置厂家进行监督回访。
3.5 处置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加工工艺流程介绍,处置商是销售公司的,需提供下游(略)。
3.6 处置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略)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略),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中核集团、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略)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与本项目其他投标商存在关联关系的;
四、报名及参与竞价流程
4.1凡有意参与此项目者,请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废旧物资处置板块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10:30。
4.2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竞价文件,投标方网上报名通过后,有意竞价购买者即可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竞价文件。
4.3 报名时,投标方为氢氟酸(略),需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交书面承诺书;投标方为氢氟酸经营商的,需要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书面承诺书;承诺书连同有效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一起上传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4.4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处置商报名通过后,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于2024年7月4日上午10:30前转到我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后。如投标方中标,投标保证金可抵扣货款;未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在1个月内全额退回;如中标后弃标,未能在规定时间(20天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取消成交资格,且扣除投标保证金。
4.5 中核北方将结合投标方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经营能力和承诺书,并实地调研处置商的处置能力,在综合审核评估后开通竞价权限。对于未上传有效资质文件和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不再对报名处置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开启竞价流程。
4.6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下午17:00。
4.7 经中核北方审核并通过竞价的处置商,其综合单价排名第一,第二的供应商均为成交候选方。
五、处置公开(略)
5.1 我公司产生氢(略),竞价时以30%≤浓度<35%、铀含量<0.2mg/L为基准,其他浓度按照此基准计算,不进行竞价。浓度以每变化5%划分五个浓度等级,具体如下:
30%≤浓度<35%、铀含量<0.2mg/L,竞价结果为P,其他浓度按照以下比例计算:
序号 |
浓度范围 |
铀含量 |
计算方式 |
1 |
20%≤(略) |
铀含量<0.2mg/L |
0.15×P |
2 |
25%≤浓度<30% |
铀含量<0.2mg/L |
0.45×P |
3 |
30%≤浓度<35% |
铀含量<0.2mg/L |
P |
4 |
35%≤浓度<40% |
铀含量<0.2mg/L |
1.40×P |
5 |
40%≤浓度 |
铀含量<0.2mg/L |
1.75×P |
5.2 氢氟酸的浓度确认:每次运输装车后,中核北方在罐车内取双样,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略),检测结果以中核北方为准;如成交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双方将委托第三方对备用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以第三方检测为准。
5.3 处置氢氟酸为中核北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中核北方不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质量等级等证明文件。处置氢氟酸的数量经过磅后双方签字确认,并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5.4 成交方每次在接到中核北方通知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氢氟酸的转运工作;在装车过程中必须遵守现场及国家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成交方现场工(略)。
5.5一旦处置商违反上述3.3和3.4条规定,我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包括扣除履约保证金)。
5.6 附件
(1)附件1:(略)
(2)附件2:(略)
(3)见附件3:(略)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七、中核北方公司汇款信息
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