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昝岗组团市****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片区整体供热(冷)、燃气工程由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的30%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直埋部分由政府先行投资,并计入政府应承担部分。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E1、E37、E4(N11-N25)、N17、N25路以及1#污水提升泵站。其中,E1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744米;E37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28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698米;E4路(N11-N25)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705米;N17路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8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长度163米;N25路规划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833米。1#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占地0.10公顷。 E4(N25-N26)、E34、E5、N27、N26路及5号通道拓宽改造工程。其中E4路(N25-N26)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1488米;E34路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1635米;E5路规划为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4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长度579米;N27路规划为次干路,道路红线宽32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长度402米;N26路规划为主干路,道路红线宽44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长度957米。N26路规划敷设综合管廊,两舱,主廊长度约0.96公里。本综合管廊工程仅包含土建、预留预埋及管廊排水部分,廊内管线及附属设备系统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5号通道改造工程实施新建段6车道部分以及现状道路改造、拓宽段,实施道路、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的全部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括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招标人要求开展的所有检测工作,主要检测项目为:混凝土、钢筋、防水材料、沥青、钢绞线、锚具、土、压实度、灰剂量、桩基、电缆、电线、配管、管材、管道、无损检测工作(主要检测方法:射线检测(RT))等。具体详见图纸(检测数量及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施工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以及施工成品质量检测、原材检测试验、资料归档,并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中标人数量:1家。 2.8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1)专项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b.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1款及第3.1.2款(4)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2款(5)项的要求;c.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若联合体各方均仅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证书除外),则该联合体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合计检测业务范围需至少包括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08:59(北京时间,下同), 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方式: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内本项目【查看采购公告】中【联合体成员】一栏处添加共同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所有成员。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地点为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投标失败。 3、在生成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 北京CA数字证书:****(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 五、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 话:****转8001 电子邮件:****@qq.com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和“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业务操作指南”查看《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_供应商》。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 | 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5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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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牛工、李工、周工、刘工 | |
电话: | **** | 电话: | ****转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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