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竞争性谈判澄清公告及延期通知
各投标人:
“T15(略)(二厂)(二次)”竞争性谈判澄清公告及延期通知如下:
一、澄清公告
澄清事项:(略)
澄清内容:(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设计、制造、预批量供件、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自2020年至谈判当日(以合(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直接承制主机厂产线设备的成功经验,特别是手动线项目经验或能力,供货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业绩证明。
4、要求近四年有主流自主品牌线体设备安装或供货经验。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6、拒绝列(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原采购需求《T15C-24FL电四驱设备工具器具项目(二厂)(二次)技术任务书》部分内容有所调整,主要调整投标业绩要求等相关描述,具体详见二次修正后的技术任务书;投标报名提交业绩资料相应调整。
(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二、延期通知
本项目报名时间延期至(略)7时30分,谈判时间延期至(略)午9时00分。
三、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四、采购人及招(略)
1、采购人:(略)
联系人:(商务负责人)刘琴 联系电话:(略)
(技术负责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开发区湖心北路香樟里那水岸小区商业2幢5#、7#门面
联系人:金 群 联系电话:(略)
2024年7月1日
后附:(二次修正附件)T15C电四驱项目技术任务书-签字版 设备工具器具(125) 改
T15C电四驱项目技术任务书-签字版 设备工具器具(125)-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