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略)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略)
(略)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军队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要求(公开版)》,参考国家和军队有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相关部门的批准,现就(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 项目编号:(略)
3.采购(略):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套) |
进度要求 |
最高(略)(含税)(万元) |
(略) |
046C项目(略),包括非耐压结构、耐压结构、舾装结构、应急抛载机构、高海况布放回收装置、充电机柜、使用保障设备的施工设计、供货。 |
1 |
合同签订两周内完成技术方案评审,(略)成出厂交付。 |
600 |
备注 |
1. 报价总价超(略)(总价)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2. 本项目选择1个成交供应商。 3. 供应商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报价将被否决。 4. 交货地点:(略) 5. 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二、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略)(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问题是指:
(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或为军队采购网(http://(略)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投标人不得为处于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期内的单位;
7.投标人单(略)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0.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军队单位可免提供;
注:已通过审核单位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资格审核认定部门的(略)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采用线下领购。
2.谈判文件发售日期:自(略)9:00(**时间)起至(略)7:00(**时间)止。
3.线(略)(所有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职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注:已通过审核单位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资格审核认定部门的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核相关证明);
4.谈判文件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4年0(略):00(**时间)。
2.提交方式:供应商应于谈判当天上午09:00-09:30提交响应文件至谈判地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迟交的文件。
3.谈判地点:(略)
五、谈判保证金
1.金额:(略)
2.递交时间:(略)
六、采购人信息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七、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略)
2.地址:**市*(略)3层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5.邮箱:(略)
八、询(略)
1.名称:(略)
2.地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话:(略)
九、信息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略)mil.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略)
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人数不超过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