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 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联合体参加选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2.2资质要求:“三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略)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2.4.1“三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事业单位等无查询信息的单位附查询不到界面的截图); 2.4.2投标人(“三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三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三商”)失信分以开标(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三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5“三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无(略)不能履约的情形。 2.6(略)要求:供应商股东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谈判响应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提供公司股东成员名单) 2.7业绩要求:“三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的物产品销售业绩,开票日期须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前。(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不完整得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