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略)(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热等静压西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略)热等静压西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略),项目占地20.93亩,建设生产厂房及研发大楼等6920.34m2,购置热等静压机、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冷却水机组等生产设备,本次验收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产能为年处理600炉(约6000件/年)的热等静压处理能力。
一、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略),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