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治理对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选择本项目的优秀供货人,根据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治理对接服务
2、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院内
3、项目谈判内容: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治理对接服务
4、询价规则:见附件《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治理对接服务谈判投标规则》
5、项目供货要求:必须达到随时供货的要求
6、竞争性谈判价格:项目价格不超过36000.00元人民币
二、竞争性谈判被邀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行为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次供货项目内容的营业执照(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时间:****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信息科
四、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欧先生)
****
附件: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数据治理对接服务询价投标规则
为保证该供货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中标项目的完成质量,同时杜绝恶意低价中标的事情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则:
1、投标(报价)者应坚持实事求是和优质高效的原则,认真核算成本(包括各种费用),做到合理报价。
2、为了杜绝恶意低价中标和防止中标后因价格低,不能进行该项目的供货而放弃该次中标,或者导致该供货项目以次充好、以劣充优以及不按要求进行该项目的供货事情发生,若供货期间有两次货物不合格,医院将按照所供货物价的60%结算和不退质量保证金。
3、中标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该项目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则无息全额退还。
4、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不能满足该项目供货要求,质量保证金则不予退还,项目款不予结算。
5、本次竞标实行一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