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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东城区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洱市西盟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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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4-19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29万元,招标人为**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7.2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 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7月 04日 00时 00分到 2024年 07月 12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 文件: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 托书上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7月 16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县龙潭路 241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07月 16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县龙潭路 241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 目 概 况 **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普平 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县龙潭路 241号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7月 16日 09点 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4-19号 2.项目名称:**县东**部分单位用电市政配套电力沟管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7.29万元; 5.最高限价:(略).18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1.新建 2号路#1变至青少年活动中心配电室电缆顶管 45米等;2.新建 1号路#1 变至加油站配电室电缆顶管 162米等;3.新建 1号路#1变至林业林草局配电室电缆顶管 194 米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计算报价得分时,给予 5%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允 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7 月 4日至 2024年 7 月 12日,每天上午 08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8时 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县龙潭路 241号一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 应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号) 4.售价:每套人民币 贰佰 元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 寄磋商文件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16日 09点 00分(**时间); 2.地点:**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县龙潭路 241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7月 16日 09点 00分(**时间); 2.地点:**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县龙潭路 241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②.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保函、银行转账; ③.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④.收款单位:**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佤族自治县支行 ⑥.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⑧.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⑨.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com/NewIndex/index.shtml)。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县勐卡路 22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县龙潭路 241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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