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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黄山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特色经济林培育有机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黄山黄山区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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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特色经济林培育有机肥采购项目(略)公告【**区】【公告中】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略)

累计办理时间: (略)

是否逾期: 否

采购代理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7-05 14:(略)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3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4-07-05 15:(略)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项目编号 (略) 统一(略) D(略)B-2024(略)-6
信息来源 **市公共**交易中心**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略)
信息发布时间 (略)5:08:06 0
采购(略)

项目概况

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特色经济林培育有机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8点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特色经济林培育有机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 (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 采购生物有机肥约2550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分3批供货,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批供货,后续2批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规定执行。

详见(略)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8 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略)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略),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略)。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点00分 至 (略)8点30分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略)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略)。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略)。

售价:(略)

四、(略)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1日08点30分 (**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 (略)8点30分 (**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区分中心(地址:**市**区翡翠西路北侧)。 本项目提交的是电子(略)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至(略)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 (略)

2.资金来源: (略)

3.标段(包别)划分: (略)

4.项目地点: (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略)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投标),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 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市**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 )制作电子(略)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3)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略)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或登录(略)在线提交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略)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略)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或登录(略)在线提交 )向 **市**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略)

8.本(略)公告属(略)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略)公告与(略)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略)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
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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