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名称:
**滨湖新区BK(略)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一期室外儿童游乐设施采购及安装比选(项目编号:B-GD4724-B-02-ZGJ01),于2024年7月5日9时30分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东泓艺术品设计有限公司(参选报价:(略).00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森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选报价:(略).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8日下午17时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65590508,18130056901。
若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39055372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