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关于(略)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略)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颐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调味品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省增绿(略) |
**县产业(略) |
临环监表﹝2024﹞9号 |
临环监表﹝2024﹞9号颐海(**)项目批复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