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兴蓉呈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1,89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
服务类(四川兴蓉呈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试验数据分析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水稻测产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米饭品鉴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绿色生产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技术指导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耕地质量检测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水质及空气质量检测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生物降镉试验种植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改良土壤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C**** | 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 喷施氨基酸及微量元素 |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米”品质提升行动,高品质“东坡大米”试点攻关,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京安、李大成、薛毅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代理费收取金额为:包二22328.4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2.23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系统原因,本项目代理费金额只能填写为2.2328万元,实际收取代理费金额为:2.23284万元。
2.监督部门: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眉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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