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宣传展板设计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鼓楼区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5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概况:

(略)宣传展板设计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16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宣传展板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单价总和):(略)

1.4最高限价(单价总和):(略)

1.5采购需求:调研考察、重大项目活动、产业发展活动等中涉及的展板策划、设计、制作和摆放,供应商全权负责甲方委托的设计制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中旬至(略)

1.7行业划分:(略)

1.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略)(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略)

2.4第2.1(5)条所(略),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略)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略)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略)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市*(略)

3.3 方式:

(1)平台网址为:http://(略)com。下载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略)。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略)--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略)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易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技术支持热线:400-828-0799(工作时间:9:00-11:30,13:30-19:00);供应商项目参与操作说明:https://(略)com/upload/link/(略)8e1dd12-5050-4bbf-bfc9-a0d7a037ba1c.pdf;技术支持服务态度不满意投诉热线:400-828-0799转0。

3.4纸质磋商文件服务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4时30分(**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3室

4.3供应商应提(略)(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略),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略),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略)。

五、开启

5.1 时间:2024年7月16日14时30分(**时间)

5.2 地点:**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e交易招标采购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标段”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标段”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 政府(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ps://(略)com/)**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略)238.212:8280/hodeframe2018 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略)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略)

(4)具备履行政府(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略)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略),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略)。

供应商对信用(略)。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