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花生榨油厂浸出车间消溶更换一蒸及冷凝器等
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粮花生榨油厂浸出车间消溶更换一蒸及冷凝器等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项目名称:**中粮花生榨油厂浸出车间消溶更换一蒸及冷凝器等(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略).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玖万贰仟叁佰伍拾玖元贰角壹分元整(小写:(略).2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略)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伍仟柒佰贰拾伍元整(小写:(略).00元)
公示期:自(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略)提出异议,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略)
2.项(略)(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略)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略)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略),本评审结(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魏)、(略)(余)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略)
2024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无
**中粮花生榨油厂浸出车间消溶更换一蒸及冷凝器等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