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环境保护局 | 发文日期 | (略)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关于临**岗工业园区LNG气化站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日期:
(略)
临**岗工业园区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临**岗(略)函
审批文号:(略)
审批时间:(略)
审批文件:(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公示期为(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市上**人民法院起诉。
(略)
(略)
杭临环评审〔2024〕78临**岗工业园区LNG气化站项目.pdf
关于临**岗工业园区LNG气化站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