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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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兴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 1,031,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聚兴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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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 | 点击登录查看 | 投标人需拥有与该设备型号配套的完整的供应能力,所提供的配件必须与原设备配件且性能参数一致,确保设备使用的连续性,并保证其安全合法性和渠道正规性,提供合法合规的采购凭证等。 | 合同签订后1 年 | 在维保限内,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就本维保服务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的运输费用,并在收到设备后,在配件齐备情况下30个工作日修复,并提供经原厂鉴定合格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材料等。 | 1,031,000.00 |
胡晓丽(采购人代表)、李净、段端、华梅、唐继海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7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品目: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采购计划号:********[2024]03641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
联系方式:王宇、周备、张慧静、袁永霞 ****转8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宇、周备、张慧静、袁永霞
电话:****转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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