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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公寓开放式商业街区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泰州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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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公寓开放式商业街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略))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年公寓开放式商业街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1250万元, 招标人为**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美食广场点混凝土路面 8380㎡,车场内混凝土路面5440㎡,钢结构雨棚3456㎡,停车场面积40250㎡,DN150~DN200 污水管道100m,雨水排水沟2375m,DN500雨水管道71m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青年公寓开放式商业街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青年公寓开放式商业街区工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 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6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 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 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 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 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若为工 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必须是该业绩的施工单位); 有效期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 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 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 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 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08 08:30到2024-07-12 17:30 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②电子邮箱。将资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 (略)@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9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7-29 14:30 开标地点:**市**景光小区北大门南侧200米大院内会议室 七、其他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 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 报送满足评审要求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终审完成双方确认签字 后付至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 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 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 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 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 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 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施工单位需提供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鑫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鑫泰写字楼1616室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0523--(略)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济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市**景光小区北大门南侧200米大院内 联 系 人: 栾 工 电 话: (略) 电 子 邮 件: (略)@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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