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略)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略)年产10万吨锌合金锭项目(阶段性)竣工日期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年产10万吨锌合金锭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省**市**县蕉山乡东焦山村南(高新园区),(中心坐标:(略)°,(略)°)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县蕉山乡东焦山村南(高新园区),占地面积17074.51m2,本次(略):1#生产车间的2台3t工(略),配套环(略),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略)于2020年3月委托**五骏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略)年产10万吨锌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3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略)年产10万吨锌合金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环广函(审)〔2020〕2号)。
项目竣工时间:(略)
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项目竣工时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等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略),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