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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威海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山东威海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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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略)
时间:(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于**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市高(略)

邮 编:(略)

一、作(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审批意见.pdf

威环高((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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