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说明:(略)
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略),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谢谢**。
报价要求:
1、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略)。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无产品合格证,我公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将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2、所报产品单价必须包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不接受不含增值税报价、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报价商在报价截止后2天内(略)有权取消报价商报价资格。
4、付款(略),货到(略)付9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略),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无息支付 。
5、报价人须为所报产品品牌的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提供(略),如果报价人出具的是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将只接受其中(含品牌制造商的报价)的最低报价为有效报价参与评审;报价人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需送货时提供进(略),发票内容和此次询价单产品一致,授权经销商须提供),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材料(需送货时提供(略),发票内容和此次询价单产品一致,贸易商须提供)。
6、本次询价是第三次询价,报价截止后,我公司将同时对一、二、三次报价进行解封,并根(略),综合评判选出中标供应商。已经参与第一、二次报价的,可以不参与第三次报价,如果有供应商三次都参与报价,我公司将以第三次报价为准。
7、须在线下签订纸质合同。
8、报价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9、中标供应商,需同时向我公司提供合格供应商准入资料,具体清单请见附件:(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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