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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24]WT053号)

广东东莞 招标预告 2024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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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24]WT053号)
出让公告
**市自然**(略)(莞[2024]WT053号)
莞[2024]WT053号 (略)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略)GB04481 宗地总面积: (略)米 宗地坐落: 塘厦(略)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2.000≤ 并且 ≤3.5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略)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略) (略)
投资强度: (略)/公顷 保证金: 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004
起始价: 282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略): 2024年07月25日 挂牌结束时间: (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略)。 申请人(略):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竞买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二)竞买申请人所运营的项目必须为“**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市重大项目(含重大预备项目),但是竞买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由**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协助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审查)。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网”)(https://(略)cn/dggt/HomePage/list)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 日 17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2024 年 7 月 25 日 9:00 至2024年 8 月 5 日10:00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付款期为30日,分1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所有成交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略)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5‰计征)等。 (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市公共**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 到 https://(略)cn/dggt/HomePage/list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https://(略)cn/dggt/HomePage/list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略)cn/dggt/HomePage/list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GB04481 号地块: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5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电、通水,按现状出让;成交后5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600万元。 (三)、按规字第2024-20-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容积率:2.0≤R≤3.5;建筑密度: M≤50%,其余工业项目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2023〕72号文件要求设定。竞得方必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四)、若竞得人注册地不在塘厦镇,则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3个月内在**市塘厦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和使用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后的受让人须继续履行《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含补充条款)的条款(由**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竞得方须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由**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市现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 (八)、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必须符合《关于塘厦镇请求设定沙苑片区A10-2地块环保控制指标的复函》。 (九)、竞得人在宗地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自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市自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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