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略)受(略)的委托,就(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救护车1台及项目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4、资金来源:(略)
5、项目预算价:(略)
6、交货地点:(略)
7、交货期:(略)
8、质量要求:(略)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略),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救护车”专用车公告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略)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略)目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略)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市金源研发楼2403室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略)(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行业执业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救护车”专用车公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良好商业信誉承诺书、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信用中国”函询记录(报名时(略))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磋商文件:(略)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略)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金源公司研发楼2403室(长安路与尹(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