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弱电迁改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采购人地址:兴隆县
四、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五、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弱电迁改项目
六、采购项目编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八、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弱电迁改项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预算金额:450867.34元
十、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2、投标供应商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及监狱企业均视同为中小企业。
十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至****17时00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2.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携带原件及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或未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审核的投标人视为审核未通过,其报名无效。
2.2文件售价:500元
2.3购买地点:兴隆县****
2.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 17日上午10:00时。
十三、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A4 纸打印并胶装),到开标现场开标。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六、 磋商文件答疑
1、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提出,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磋商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基本信息,提疑电话****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十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兴隆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兴隆县****龙湾帝园B区4号商业楼32号 联系人:郝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