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商发改审批〔2024〕132号 | 所属主题: | 批准结果信息 |
睢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送点击登录查看年处置30万吨粉煤灰即年产40万吨碳基硅铝板材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睢发改〔2024〕108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和《商丘市****
附件:商丘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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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商丘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性 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人代表 | 刘勤锋 | 联 系 人 | ||
通讯地址 | 睢县**** | 邮政编码 | 476000 | |
联系电话 | 186******1979 | 传 真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年处置30万吨粉煤灰即年产40万吨碳基硅铝板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 | 拟投产时间 | 2026年6月 | |
项目所属 行业 |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2);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 | 项目主要 耗能种类 | 电 | |
年综合能耗量(吨标准煤) | 5348.28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11998.14 | |
建设性质 | 新建√扩建□改建□ | 投资管理 类别 | 审批□核准□备案√ | |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为人造石材板材、地板系列、家具板材、室内外装饰材料。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吨碳基硅铝板材(年产人造石材板材224176吨,年产地板系列166320吨,年产家具板材3564吨,年产室内外装饰材料5940吨)。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40万吨碳基硅铝板材生产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626.94平方米(约合54.94亩),总建筑面积25510.8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新建一层厂房1座,建筑面积25510.8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电气等附属工程。 该项目全年耗电量为4351.73万kW﹒h,耗水量3.62万m3。经计算,项目年综合能耗当量值5348.28tce,等价值13055.19tce。 | ||||
审查意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5348.28吨标准煤,等价值13055.19吨标准煤,计入睢县能源消费总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在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用能方案,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项目要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应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五)项目建成后,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 量器具,建议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六)睢县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七)如项目建设内容、用能结构、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 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八)本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自行 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并将验收报告向我委做告知性备案。 项目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报告,并申请节能审查。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