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略)YG(略)
穗规划**地证〔2024〕4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略),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略),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市规划和(略) | |
日 期 | (略)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市**教育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南村镇**大道南BB(略)地块42班小学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略) |
用地性质 | |
用地位置 | **市**南村镇金山大道中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略)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2024-0028)附件3穗规划**业务函〔2022〕15440号执行。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2024-0028)、穗规划**业务函〔2022〕15440号、综二**〔2022〕640号核发此证。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市**教育局 |
项目名称 | **南村镇**大道南BB(略)地块42班小学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略) |
批准用地机关 | **市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市**南村镇金山大道中 |
用地面积 | (略)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建设规模 | /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2024-0028)附件3穗规划**业务函〔2022〕15440号执行。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2024-0028)、穗规划**业务函〔2022〕15440号、综二**〔2022〕640号核发此证。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略),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略),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略)。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略),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
穗规划**地证〔(略) |
(略)YG(略) |
pyMB2C(略) |
2024-07-04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 |
**南村镇**大道南BB(略)地块42班小学 |
**南村镇**大道南BB(略)地块42班小学 |
**市人民政府 |
综二**〔(略) |
**市**南村镇金山大道中 |
**市**南村镇金山大道中 |
(略)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 |
划拨 |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2024-0028)附件3穗规划**业务函〔2022〕15440号执行。 |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略)-(略)穗规划**业务函〔(略)综二**〔(略)发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