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招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公示日期:(略)
四、评审结果:
3家单位(**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利声电技术有限公司)有效响应招标单位的报名条件,3家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审专家根据合理低价法,对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计算并复核了评标最佳报价值,对各投标人进行了比较与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略)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略)元),第三中标候选人**瑞利声电技术有限公司((略)元)。根据招标文件合理低法评审规则,最终推荐第一中标单位为**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税报价为(略)元。
质疑答复
(一)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略),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书面质疑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5天内提出,由法定代表(略),同时出具法定代(略),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质疑处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质疑提出超(略)
3.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六、联系方式
招标质疑处理机构联系人:蒋先生(略)/陈先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