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6-00049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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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批复 | 发文日期: | **** |
发布机构: | 金安区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 |
来源单位: | 金安区发改委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六安市**** | ||
文号: | 金发改审批〔2024〕285号 | 关键词: |
六安市****
发布时间:**** 16:25
六安市****
六安市****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金安区****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六安市****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①对中心村范围内房前屋后进行环境整治、拆除危建;②道路畅通工程,主要对入户道路进行部分硬化以及景观塘人行步道铺设,景观塘人行步道铺设透水砖等。③村庄内新建太阳能路灯、LED太阳能草坪灯以及中心村内杆线综合整治;④新建广场及配套设施,新建公厕1座、以及花岗岩铺装和栽植绿化等;⑤沟塘清淤及景观塘建设,主要进行沟塘清淤以及池塘护坡建设等;⑥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包含菜园、仿古砖景墙、墙面彩绘、以及村口标识建设。
五、项目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70万元,资金来源为和美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和乡镇自筹。
六、建设期限:4个月。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同时尽快落实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节能审查、建设资金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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