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略)
企业基本信息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C | 建设单位法人:肖燕 |
杨苏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杨圩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略) | |
2018版本:18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略) |
宜环辐射〔2020〕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177 |
58 | 运营单位名称: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
(略)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略) | 验收监测单位:**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略) | 竣工时间:(略) |
(略) | |
(略)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略)cn/art/2023/5/29/art_1(略).html |
2、(略)
项目性质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新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变电站工程: 新建杨圩 110kV 变电站一座,主变 2×50MVA, 无功补偿 2×(3.6+4.8)Mvar,户外布置。 (2)输电线路工程: 线路起点为杨圩 110kV 变电站,起终点为 110kV 凤叶线 44#-45#间破口点,路径全长 7.4km,其中 双回架空线路 7.1km,单回架空线路 0.3km。新建 铁塔 29 基。 | 实际建设情况:(1)变电站工程:新建杨圩 110kV 变电站一座, 本期主变容量 1×(略),110kV 出线本期 2 回, 10kV 无功补偿本期 2×(3.6+4.8)Mvar。(2)110kV 输电线路:新建线路 110kV 圩叶线和 110kV 凤圩 线起(略)110kV 变电站,终点为 110kV 凤圩 线#44 和 110kV 圩叶线 27#。新建线路全长 7.0km, 其中双回架空线路 6.7km,单回(略) 0.3km。 新建铁塔 28 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变电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略)。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 线电干扰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培训的工作。严格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施工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踏勘及施工资料,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投资做到了专款专用。根据现场监测,项目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周边电磁场强度均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向周边公众进行了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环保调试期无环保投诉。杨圩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经过区域的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应标准要求。经现场调查及资料查阅,本项目施工期已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现施工扰民现象。已做好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作。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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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化粪池 | 化粪池 | 定期清掏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略)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本项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需满足现行 《火力发电厂与变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的事故油池贮量按最大一台含油设备油量的 100%设计的要求 | 本项(略)19.5t,变压器油密度为 89(略),单台主变含油量约 21.8m3,本项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 30m3,本项目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现行 《火力发电厂(略)(GB50229-2019)中的事故油池贮量按最 大一台含油设备油量的 100%设计的要求。 |
5、环(略)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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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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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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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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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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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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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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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略),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略)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略),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略),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