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叁万陆仟伍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略) |
服务范围 |
(略) |
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维修保养任务,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提供不少于一年的维保及现场跟踪服务 |
服务标准 |
响应(略)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颖欣,何宏斌,蓝旺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金额:102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略)。
质疑(略),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略)
5.对其(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略)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略)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人民中路 43 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