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略)(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收尾段(K0+260-K0+430)监测单位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南起同观路,北至光明大道,全长888.673m,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四车道。项目总投资62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38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48万元。 | ||||||
3 | 采购单位: | (略)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桩顶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点共15个,周边建筑物沉(略)。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7-08 11:00至2024-07-11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59292 元 | |||||
7 | 结算方式: | 监测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执行并下浮25%,监测工程量以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实际监测数量计取。结算时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高限价7.9056万元 ,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造价结果为准 。 | ||||||
8 | 工程地址: | (略)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乙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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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略),(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略))。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eb@(略)cn政务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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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略)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略))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略)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略),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略)。 |
监测实施计划报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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