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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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略)人工智能实验室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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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 1.服务范围 为学校人工智能实验室改造工程造价提供咨询服务。 2. 服务内容
3.服务要求 (1)基于项目需求,提供详(略),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保预算全面且准确,帮助学校合(略)。 (2)分析不同设计方案或材料选择对总体成本的影响,提供成本效益比高的建议,确保在保证实验室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成本最优化。 (3)识别项目可能遇到的成本超支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以减少不确定因素对项目造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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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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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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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日期:(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略)承接主体、成交
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三、实际支付以结算审核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