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略)
(略):
你单位《关于**市****站北-**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站北-**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供地审核意见函》(京规自[海]供审函〔2024〕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4〕003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建设****站北-**(略)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略)。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10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7810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略)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酒店、商业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83237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略)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略)》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附件
(略)
项目名称: ****站北-**庄综合开发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略)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略))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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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初勘 |
27 |
核准 |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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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详勘 |
64 |
核准 |
单项合同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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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方案设计 |
210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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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 |
280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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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 |
210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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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建筑安装工程 |
(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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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2124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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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416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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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门窗 |
6670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含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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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梯、通风等 |
3335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含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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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钢筋 |
6670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含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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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
5003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含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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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土地费用 |
(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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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51684 |
核准 |
含建设期利息、申请报告编制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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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略)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略),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