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酒环发〔2020〕105号文件要求,“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企业和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水电厂豆腐台DN400供水环保、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建设单位已委托(略)编制环境影响分析论证报告并组织进行审核,现已经按照..意见完成修改,现将报告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电厂豆腐台DN400供水环保、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项目总投资:(略)
管理及劳动定员:项目运营期管理及劳动定员依托水电厂现有工作人员,不新增劳动定员。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为豆腐台净化站**泵房,终点为红色旅游区北450m处,管线全长1.86km。
2、建设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地址:**省**市**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mail:(略)
4、公众意见(略)
http://(略)gov.cn/xxgk2018/xxgk/
5、提交公(略)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附件:(略)
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报批稿 提取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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