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决定 详细
受理号(号) | (略) |
项目名称 | **市花球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文件名称 | 签章_东环建〔(略)于**市花球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审批文号 | 东环建[2024]3099号 |
批复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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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市生态环境局企石分局 |
联系电话 | (略) |
通讯地址 | **市企石镇清湖路口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三楼 |
备注 | 根据建设项目环(略),经审查,我局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略)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公示时间 | 2024-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