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第三方服务机构涉企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进行调整,公布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项目
根据《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附件 1 )文件有关规定,中心对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受理的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水利工程交易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行收费。执行文件要求的收费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交易服务费减按 80% 收取,符合要求的企业须提交《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附件 2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 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 / 宗
交易类别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工程施工(含装饰装修)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项目 | 200 万元以下 | 800 | 《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 | |
200 万元(含) -500 万元 | 1200 | |||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 4800 | |||
1000 万元(含) -1500 万元 | 6000 | |||
1500 万元(含) -3000 万元 | 7800 | |||
3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 12800 | |||
5000 万元(含) -1 亿元 | 16000 | |||
1 亿元(含) -5 亿元 | 22500 | |||
5 亿元(含)以上 | 27000 | |||
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 | 10 万元(含)以下 | 1000 | ||
10 万元以上 | 1750 | |||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以及采用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 工程单项合同低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750 | ||
工程单项合同高于必须招标限额的 | 1500 |
注: 1. 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 70% ,中标单位支付 30% ;
2. 保障性住房招标项目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
(二)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 按照土地出让面积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 | 《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 |
注: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1. 协议方式交易
分档 | 成交金额 | 基础服务费(费率)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1 | 不超过 100 万元的 | 3000 元 | 《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 | |
2 | 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 | 2‰ | ||
3 | 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 | 1.6‰ | ||
4 | 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 | 1.2‰ | ||
5 | 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 | 0.8‰ | ||
6 | 超过 1 亿元至 5 亿元的部分 | 0.6‰ | ||
7 | 超过 5 亿元的部分 | 0.4‰ |
2. 竞价方式交易
分档 | 成交金额 | 基础服务费 (费率) | 加收服务费(费率)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
底价部分 | 溢价部分 | 《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 | ||||
1 | 不超过 100 万元的 | 3000 元 | 0.8% (不超过 1 亿元的) | 0.6% | ||
2 | 超过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 | 2‰ | ||||
3 | 超过 5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 | 1.6‰ | ||||
4 | 超过 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 | 1.2‰ | ||||
5 | 超过 5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 | 0.8‰ | ||||
6 | 超过 1 亿元至 5 亿元的部分 | 0.6‰ | 0.6% | |||
7 | 超过 5 亿元的部分 | 0.4‰ | 0.4% |
注: 1. 协议成交金额 3 万元及以下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标准为 1000 元;
2.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向交易双方收取。
二、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收费
收费项目 | 适用范围 | 收费标准 | 收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 工程交易 | 1. 新办: 250 元 / 年 / 个 2. 延期: 200 元 / 年 / 个 | 各 CA 数字证书及签章服务商 |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招办 〔 2011 〕 2 号) |
政府采购(苏采云) | 1. 新办: 192 元 / 年 / 个 2. 延期、补办、更换: 115.2 元 / 年 / 个 | 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 101 号) |
三、投标工具收费
交易系统 | 工具供应商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泰州市建设工程 电子交易平台 7.0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市场定价 |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福州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深圳蔓延科技有限公司 | 5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中数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 5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目录外项目交易系统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福州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深圳市国工智保科技有限公司 | 45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深圳蔓延科技有限公司 | 5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泰州市水利工程 建设交易平台 | 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5 元 / 标段 / 投标人 |
四、招标投标现场公证服务收费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 单位 | 收费 对象 | 收费依据 |
招标投标现场公证 (由招标人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公证) | 根据标的额大小,不超过 200 万元的,每件按 2000 元收取; 超过 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1% 收取; 超过 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8% 收取; 超过 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4% 收取; 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08% 收取。 |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公证处 | 招标 单位 |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 2019 〕 707 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苏发改收费发 〔 2021 〕 1178 号) |
五、投诉及咨询电话
综合科 **** ,业务监督科 **** 。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中心将及时进行更新,并对外公布。
附件: 1. 《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 2023 〕 851 号)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