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
第2号补遗书
按照《镇远县****
一、第2号补遗书内容为对招标文件中前后不一的地方作出澄清修改,本次补遗澄清对招标文件无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P30页: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信用评价描述前后不一,以招标公告3.3条描述为准,即改为:“信用评价:引用原则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等级(2023年度省级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从业类型:省级-施工):在全国行政区域内信用评级结果为D级以及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连续三年评价结果为C级的从业单位,在有效期1年内不得进入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市****
三、招标文件P215页:(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备注说明第一条修改如下
原文 | 修改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
四、本次补遗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日期及开标日期不改变,如期举行。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文件预览:
镇远县****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