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略),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略)。
2024年3月5日,我公司委托(略)承担“(略)80MW尾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略),具体公众范围为(略)。
三、公众意见(略)
http://(略)cn/hbcyxh/xxgk/(略)/hjyxpjgzcygs/(略)/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地址:**准东经济(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mailto:(略)@qq.com">(略)@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