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 **省**市**湘雅路167号 | (略)元 | 97.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1-1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 长** | 1、对长**(略),确保结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结算金额准确,确保每笔支付依法依规。 2、严格把握业务办结时限,及时结算支付,结算支付具体时限严格按照医保中心要求落实,目前规定为自医保协议药店提交结算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有上级(略),按照规定落实)完成初审、复(略)。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公司内部理由和规程推诿、拖延支付。 3、正常结算业务结算时药店所需提交资料保持与医保中心同步,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增加药店报送资料。 4、供应(略),服务态度端正、业务水平熟练。 5、为保障审核结算工作的专业高效,中标供应商须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专业专职的结算工作队伍,人员资质(略),具备从事(略),具有医疗、财务、信息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按照“一事两岗两审”的原则配备不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设置符合医保中心要求,供应商应确(略),未经采购人允许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6、供应(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采购人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4名熟悉政策的专业工作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现场办公服务,如遇月底集中审核等紧急事项,要确保服从医保经办机构安排合理增配人员;另需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工作人员满足协议药店结算项目的审核、结算、核对、清算及该项目相关服务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所需办公设备及服务车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7、供应商须加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略) | 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璟(采购人代表)、江至红、刘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略):
贰万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7.66 | 1 | 1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支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2 | 2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10 | 3 | 3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 /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最终报价表.pdf
中标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