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略):
(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其他要求”(略)程量变更情况,请投标人谨慎报价。”修改为“本项目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变更、甩项等情况,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赔,请各投标人谨慎报价。”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略)答疑澄清第1次202407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