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格美钨钼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用超高纯磁控溅射钽靶材(10nm以下芯片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略)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一、作出的建设(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公示版-**格(略).pdf审批意见.pdf | 威环临港审【2024】7-2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