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复物理治疗专业实训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2.采购内容的报价要求的采购包1:(1)报价要求中:序号1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37,000.00(元)更正为:237,00.00(元)。
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的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技术及产品要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中“除带★号条款(11项)为实质性条款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1.90分。”更正为“除带★号条款(11项)为实质性条款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1.30分。”
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的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售后服务方案的 具体标准和要求中“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作出的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和服务方案进行评比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团队,②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应急预案,④培训计划,⑤技术支持等。本项共计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2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扣0.6分,扣完为止。”更正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作出的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和服务方案进行评比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团队,②服务保障措施,③售后应急预案,④培训计划,⑤技术支持等。本项共计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2分,每有一项有缺陷扣0.6分,扣完为止。”
四、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评标办法的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具体标准和要求中“除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每具有一项的得0.9分,本项最多得2.1分。”更正为“除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认定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每具有一项的得0.9分,本项最多得2.7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斌,联系电话:****,地址:南充市****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充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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